2017年11月2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正式发布《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06年8 月16日原卫生部公布的《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同时废止。随着现代化医院改革的不断推进,内部控制管理在医院运营管理中起到了核心的作用,它随着国家对公立医院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监管机制变革的需求,必会成为将来一段时间内公立医院改革的重点方向。在这一改革的关键时间节点,颁布施行《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其重大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通过比较学习新老规定,联系工作实际,我们认为新规定的施行将对医院内部控制的建设起到以下作用。
一、丰富了审计工作的内涵
新规定在“总则”中明确: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是指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本系统、本单位实施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着重强调了审查和评价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充实、丰富了审计工作的内涵。
二、进一步强化内审意识
目前,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还比较薄弱,尽管上级主管部门下文件,强调医院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但也浮于形式,对医院的目标考核还只限于经济指标和服务质量上,导致医院的管理层也只重视医疗和经济管理,忽视了内部控制对医院发展的重要性。医院管理层大部分是医疗业务专家,只注重医疗业务专家人才,不注重管理型人才,管理上不够专业化。领导误认为内控制度只限于财务管理工作上,与其他职能部门没有太大关系。
新规定提出了:内部审计工作坚持全面覆盖、应审尽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凡审必严、防微杜渐;促进管理、推动改革的工作原则。对审计结果的运用中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审计结果及其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开展以下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一)党风廉政建设;(二)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三)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考核、任免、奖惩;(四)审计事项相关责任人的个人年度考核;(五)有关政策规章和制度机制的完善。同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以上规定、措施的贯彻实施必将进一步强化医院管理者的内审意义,筑牢内审“防火墙”。
三、不断完善内审机构建设
公立医院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由于领导缺乏意识,员工知识培训不足,无法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的工作环境,推广实施难度大。据调查,目前部分公立医院没有设立内部控制管理委员会,无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再误为内控是财务部门的日常工作,各职能部门之间无有效的制衡机制。部门职责存在多头管理,业务流程繁琐,职责不清或交叉,相互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下。内审工作组织架构不合理,岗位职责不明确的问题比较突出。
新规定明确:各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编制管理相关规定和部门管理需要,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同时,具体规定:各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根据国家编制管理相关规定,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专职审计人员不少于2 人:(一)二级以上医院;(二)年收入及资产总额均达到3000万元以上;(三)所属及分支机构较多;(四)经济活动复杂;(五)管理工作需要。新规定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二级以上医院必须设置专职机构,更扩大了设置机构范围,更赋予了内审机构的法律地位,为内审机制的建立健全奠定了基础。
四、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
近两年公立医院虽然日渐重视内部控制,但内部控制的建设仍然存在流于形式,应付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考核,医院经济业务运营过程与内部控制活动没有相互联动,没有认真梳理各项经济业务活动流程,没有明确的控制目标,无法找出风险点并确定风险重要性水平,也未能全面分析风险产生环节和原因采取应对措施。内部控制不结合医院实际,纯属空洞,制度难以贯彻实施。内部审计部门及纪委部门对内部控制活动的监督管理无法出具评价报告,高层管理者难以发现薄弱环节,长期下去内部控制管理无法持续改进,更谈不上创新。
新规定一方面明确了上级部门的内部审计机构对本系统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的主要职责。另一方面赋予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主要职责。同时,进一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对本级和所属重点单位要每年审计,其他审计对象1个周期内至少审计1次。审计周期由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工作规划、管理需要和审计力量合理确定。没有能力自行开展审计的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开展。新规定加强了上级部门的指导监督职能以及社会审计力量对各单位的审计业务指导。内部审计实现了上下联动、有的放矢、责权明晰。
五、科学规范审计流程
审计应当遵循内部审计准则及明确程序,但作为内部控制一环节的审计在多数医院的审计步骤是:领导安排-部门送审-出具审计报告-(后续审计)。新规定明确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审计应当遵循内部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明确的程序,主要包括:制订工作方案、组建审计项目工作组、下达审计通知书、组织现场审计、制作工作底稿、沟通审计结果、出具审计报告、督促问题整改等。作为医院的审计部门应根据新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一系列的管理制度,确保规定有效实施。
六、建立内审的激励和奖惩机制
多数医院年度进行管理考核,都与经济绩效管理挂钩。医院发展目标、绩效管理目标等,不能与内部控制目标相结合,内部控制不能有效利用经济绩效杠杆发挥作用,无法激励员工来共同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新规定通过建立审计整改工作实施指导监督和跟踪检查的长效机制建设,赋予审计结果运用的法律权限,以及相应的奖励与处理办法,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了保障机制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