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医院图书馆
|
医院图片资料
首 页
医院概况
医院简介
领导介绍
医院荣誉
组织机构
新闻动态
医院新闻
通知公告
人才招聘
视频中心
就诊指南
坐诊时间
预约挂号
急诊指南
门诊指南
住院指南
医保指南
药品指南
名医荟萃
名中医
医院专家介绍
特色专科
科室介绍
信息公开
治未病中心
体检中心
体检套餐
中医养生
膏方门诊
优惠活动
医保专栏
医保政策文件
医保就医须知
护理园地
护理管理
护士风采
中医护理
科研教学
学术动态
科研成果
实习进修
继续教育
资料下载
设施设备
设施设备
设备采购
党建专栏
党建之窗
工会之家
青年之声
清廉医院
医者红
行业作风
医院文化
中医药文化科普
文化进校园
职工文苑
员工手册
院报《中医人》
便民专栏
患者心声
留言答疑
信息公开
机构及人员识别
政策法规
价格
环境导引
诊疗服务
行风建设
科普健教
便民服务
预约挂号咨询:
18773255526
医疗咨询:
0731-55519260
(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时间
)
健教热线:
0731-55519223
(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时间
)
医疗保险咨询:
0731-55519203
(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时间
)
24小时投诉电话:
18975211599
医生介绍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诊疗服务
【诊疗服务】湘潭市职工/市城乡居民意外伤害办理通知
发布者:admin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17 09:36:41
湘潭市职工/市城乡居民意外伤害办理通知
1、按市局要求,市城镇城乡居民、县城乡居民医保的意外伤害由保险查勘,病人和家属请在入院48小时内(工作日)拨打保险公司电话备案, 雨湖区:吉祥保险52816231; 岳塘区:中华联合保险58253607
2、住院期间需提供资料交至医保办窗口:
①保险公司勘查员出具的勘查表原件及复印件;
②住院医生处打印填写意外伤害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门诊医生书写的门诊病历及复印件;
③患者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④社会保障卡及身份证原件;
⑤机动车驾驶员还应提交有效的个人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⑥电动车需提供本人电动车发票或者收据复印件两份。
3、注:特殊情形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城乡居民包括原城镇居民医保,学生居民和新农合医保。 职工医保只需提供资料。
4、雨湖区居民医保意外伤害勘查时间为每周二和周五上午
湘乡市:居民(意外)0731-56791566 (回当地医保局报销; 职工(意外)0731-52265899(回当地医保局报销)
韶山市:(意外)0731-55681108 (回当地医保局报销)
如政策有变更,以医保局下达相关文件为准。 湘潭市中医医院医保咨询电话 55519203
湘潭县职工意外伤害办理告知
湘潭县城镇职工医保意外伤害住院期间需提供以下资料交至医保办窗口:
① 住院医生处打印填写《湘潭县职工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② 患者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③ 入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④ 社会保障卡及身份证原件
机动车驾驶员还应提交有效的个人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电动车需提供本人电动车发票或者收据复印件两份。
注:特殊情形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如政策有变更,以医保局下达相关文件为准.
湘潭市中医医院医保咨询电话 55519203
县城乡居民意外伤害办理告知
按县局要求,县城乡居民医保的意外伤害由保险查勘,病人和家属请在入院48小时内(工作日)拨打保险公司电话备案:0731-58520276 (中国人民保险)
住院期间需提供资料交至医保办窗口:
1、保险公司勘查员出具的勘查表原件及复印件
2、住院医生处打印填写县城乡意外伤害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3、患者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4、社会保障卡及身份证原件
机动车驾驶员还应提交有效的个人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电动车需提供本人电动车发票或者收据复印件两份。
二、县城乡居民意外伤害出院结算时需提供:
1、将出院记录(加盖科室公章)交医保窗口(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前)
2、将住院发票复印件(加盖结算处公章)交住院结算处。
注:特殊情形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城乡居民包括原城镇居民医保,学生居民和新农合医保
分享到:
【关闭此页】
上一条:
【诊疗服务】湘潭市中医医院工作时间
下一条:
【诊疗服务】湘潭市中医医院老年患者出院计划单
友情链接:
网站首页
|
急救电话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管理登录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湘潭市中医医院
湘ICP备13004809号-1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人民路238号 邮编:411100 电话:0731-55519277 传真:0731-58223825
急诊科电话:0731-58223370 医疗咨询电话:0731-55519260 医保咨询电话:0731-55519203
湘公网安备 43030202001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