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湘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于2017年1月1日开始正式运行实施,“城里人”和“农村人”参保、就医报销不再有差别,参保费用均为150/人 /年,就医报销比例只与医院级别有关,不再区分湘潭县和湘潭市。政府特别贴心的充分考虑到人民对“中医药”的需求,对于三级中医医院报销比例予以的一定的政策支持。
现将湘潭市新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制度列表如下:
如有疑问请拨:湘潭市中医医院医保咨询电话 0731--55519203
附湘潭市新城乡医保制度
湘潭市中医医院医保办官伟能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