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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中医医院 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公告
发布者:admin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6-11-05 14:27:22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10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湘潭市中医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详情可查询湘潭市中医医院网站(http://xtszyyy.com/)。
二、招聘主要程序
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与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师等;
7.在读高校毕业生;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有关报考条件说明
1.考生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2.岗位要求中未明确时限的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必须在报名前取得。
3.考生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应具备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按照《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设置(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招聘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意见,报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招聘岗位的最高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95年11月9日及以后出生。
四、考试方式
(1)应聘
A
类岗位:(岗位代码
A1、A2、A3、A4
)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总分100分)。
(2)应聘
B
类岗位:(岗位代码
B1、B2、B3
)
采取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20%,总分100分)。
五、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
网上
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11月10日9:00-11月16日17:00。
请考生登录报名平台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504,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资料提交不全的,需在资格初审反馈意见后及时补齐,材料补充最终截止时间为11月17日12:00,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
2.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信息填写确认后,不得修改。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2)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第二代或第三代社保卡(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3)对资格条件把握不准的,报考人员应详细咨询政策,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再自行确定报考岗位。
(4)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上传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料至报名平台。资格初审完成后,报名资料不能修改,如有虚假或者误差,一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资格初审仅对考生上传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其是否符合基本条件,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考生需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3.
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人员方可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在报名平台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请关注湘潭市中医医院网站。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都须提供准考证,各位考生要注意保存。
4.
重要提醒
本次招聘的公告、公示等均在湘潭市中医医院网站发布。报名表和准考证在报名平台打印。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潭市中医医院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准考证打印、笔试成绩公布、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与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六、笔试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A1、A2、A3、B1、B2、B3岗位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A4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1:3的比例的,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均进入集中面试。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笔试时间暂定2026年11月21日,地点及其它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详见湘潭市中医医院网站。
七、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视同放弃报考资格。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对象,入围现场资格审查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审查(下同)。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一经公布,不再递补。未达1:3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务必携带报名表(附件3)、在院工作近亲属相关情况摸查表(附件4)、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5)、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在职人员报考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原件(附件6)。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务必在准考证打印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和含个人信息的报名表,以备考试和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现场资格审查对象、时间、地点及其它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详见湘潭市中医医院网站。
八、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一)面试: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
面试形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
(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B1、B2、B3岗位分别是康复、护理技能操作,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
所有岗位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与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对象、时间、地点及其它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详见湘潭市中医医院网站。
九、综合成绩和排名
A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B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20%。
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以上各项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十、体检
1.根据考试考核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2.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增加吸毒项目毛发检测。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由医院具体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3.因考生主动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经医院研究,可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
十二、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者,经医院研究和审查后确定为拟聘人员,经湘潭市中医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招聘人员公示公告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备案,并办理编外合同制录用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岗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三、纪律要求
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进行处理。
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十四、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31-55519256(医院人力资源部)
纪检监督电话:0731-55519211(医院纪检监察室)
报名平台电话:0731-5861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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