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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中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 编外合同制人员公告

发布者:admin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08 14:50:49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动用工管理暂行办法》(潭办发电〔2020〕23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 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湘潭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4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湘潭市中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学历所对应的专业。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上的专业。
    5.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它情形依此类推);
    7.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违约或者服务期未满的农村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师等。
有关报考条件说明
    1.招聘岗位的最高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2.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15日-12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
    2.地点:湘潭市中医医院行政办公楼四楼人事科。(湘潭市雨湖区人民路238号)。
    3.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资料、初审:
    1.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件,2002届(含2002届)以后的高等教育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https://www.chsi.com.cn/)”(简称学信网)纸质版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有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任职经历的需由工作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或劳动合同。
    3.证明报考人员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4.《湘潭市中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表》(附件3,需手写签名)。
    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中其他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2月31日。

四、理论考试
    1.笔试内容为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内容;
    2.考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
    3.考试地点:湘潭市中医医院行政办公楼5楼会议室。
    4.考试要求:
 (1)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报名表进入考场。
 (2)考生自备中性笔,严禁将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电子设备随身携带。
 (3)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入场。
 (4)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实行诚信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若有作弊行为,按照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处理。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根据理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达不到1:3的比例的,理论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均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同放弃报考资格。
    1.具体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见医院官网通知)。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现场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
    3.通过现场复审人员名单在医医院官网公布。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面试、临床实践考核
    1.面试、临床实践考核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临床实践考核:考生进入相应科室(部门)进行跟班XX日,由考核科室对基础理论水平、实际操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劳动纪律、医德医风等由部门统筹相应科室进行综合打分。
    3.面试:根据招聘岗位实际情况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实际参加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临床实践考核时间、地点和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七、合成成绩和排名
    1.综合成绩=理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实践考核成绩×20%
     各项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排名:综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理论成绩进行排名,理论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3.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八、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增加毒检项目实施。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2.体检由我院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经我院党委会集体研究,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经医院研究和审查后确定为拟聘人员,经湘潭市中医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我院按有关规定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等部门备案,并办理编外合同制人员录用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十二、重要提醒
    (一)报考人员须在湘潭市中医医院网站查看招聘公告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医院均不负责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三、纪律要求
    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处理

十四、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31-55519256(院人事科)
    纪检监督电话:0731-55519211(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
1.《湘潭市中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计划与岗位表》
2. 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3.《湘潭市中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表》
     
 
湘潭市中医医院
2023年12月7日


附件1:
湘潭市中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计划与岗位表
 

 
附件2. 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29e6fbb70e8e07ac77f4b02549e49787.xlsx (77.55 KB)
附件3. 湘潭市中医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表.docx
baa4494abafaf1306881456eaf04bb39.docx (213.8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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