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潭市中医医院2019合同人员招聘公告(二)》,
现将湘潭市中医医院合同人员招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体检定于2019年11月22日(星期五)上午进行。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服从统一安排,按时参加体检。
集合时间:2019年11月22日早上8:00。
二、集合地点
湘潭市中医医院办公楼(1号楼)治未病中心。
三、体检对象
体检名单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
2.体检前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
3.考生集合后,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工作人员私下接触。
4.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
医院《关于编外合同人员合同管理的规定》(潭中医函[2015]2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5.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6.考生带本人免冠一寸照片,体检费用自理。
附件1: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体检对象须知
湘潭市中医医院
2019年11月18日
附件2.
体 检 对 象 须 知
1.按要求填写体检表中由本人填写的部分。体检中不得以任何手段、方式作假作弊。如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作体检不合格或者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2.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的指挥,体检过程中应按组统一行动,不得掉队,不得混入其它组参检,不得中途退场。
3.不得扰乱体检秩序,不得高声喧哗、大吵大闹,体检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正当途径解决。
4.体检进行期间不得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5.体检对象对当场能作出结论的体检项目有质疑的,应在本项目检查过程中提出异议,并当即由医生进行检查且确定结果。
6.应自觉接受规定项目或专项检查。体检对象在体检中拒绝接受规定项目或专项检查的,按放弃体检资格论处。
7.家长、亲友和无关人员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