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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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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管理制度

发布者:admin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09 09:37:39
  一、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实习生必须按照实习轮转表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科室实习,不得私自延长实习时间,随意更改实习科室。
  二、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代表医院的医务人员形象,要求着装整洁、佩带胸牌、热情服务,言谈举止需文明规范。
  三、实习生在病房实习时,按时跟随带教老师参加病房医护交班和早查房;实习生进入科室后,由科室决定是否随带教老师参加值夜班,如果不参加值夜班,带教老师下夜班休息时,实习生不得擅自离岗。
  四、实习生需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进行临床工作,不允许擅自开展临床诊疗活动。如擅自开展临床诊疗活动,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并责令退回学校、终止实习。
  五、实习生要积极参加医院及所在科室的业务、学习活动,如病例分析、疑难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学术讲座、医学继续教育项目,其中由医院主办或承办的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原则上不容许请假。实习期间,实习生应积极参加医院统一安排部署的中心工作。
  六、实习期间应遵守医院对实习生的考勤制度。实习生请事假或病假1天以内者需向科主任/科长口头请假,3天以内需向科主任/科长书面请假,7天以内者需向科主任/科长书面请假并经科教科批准。超过请假期限7天或无故旷工(旷课)7天者,科教科直接与学生所在学校联系,或责令退回学校、终止实习。
  七、实习生因考研请假者,由实习生书面请假,经科教科批准,请假时间严格按照各自院校的规定执行。请考研假的学生,考试后必须凭借准考证到科教科销假,否则责令该生退回学校、终止实习。
  八、实习生要爱护医院各种仪器设备和财产,如未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私自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和财产,造成损坏者应原价赔偿。重要仪器、诊疗用具未经带教老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
  九、严格执行保护医疗制度。实习生在医学教育临床实践活动中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不得损害患者的合法权益。对损害患者的合法权益导致患者及家属投诉者,情节严重者可追究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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