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要申请到我院进修,请填写我院《进修申请表》,填写时要求字迹工整,据实填写。《进修申请表》可来人来函向我院科教科索取或在我院网页下载。
二、交、寄回《进修申请表》时需附上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或提供单位聘书复印件),医师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须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要求盖上选送单位的公章),小一寸彩照两张,如材料不全,我方将不予受理。
三、收到进修表后,科教科对资料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自收到进修表之日起)内组织考试后给予答复。
四、进修主管部门:湘潭市中医医院科教科;联系电话:55519262;传真:582235825;地址:湘潭市人民路238号;邮政编码:411100.
五、注意事项:
1.、原则上进修只接收有资格证的医师、技师和护理人员。无执业证的医务人员按执业医 师法、护士管理条例和医院管理年的要求,一律不能单独处理病人,单独实施手术和单独进行各种医疗,护理工作及各类医疗仪器操作。
2、不接收无工作单位的进修人员。
3、进修时间原则上要求至少三个月,在进修结束前参加由进修科室组织的理论和操作考核,考核合格发给结业证书。下列情况之一只发放进修证明,不发放结业证书;进修时间不满三个月的,进修期间违纪,情节较轻的;因各种原因如病假,产假而致进修时间不足2/3的;考核不合格的。因严重违纪及发生医疗事故,投诉的,不发放结业证书和进修证明。
六、 因违纪或其他原因提前结束进修,进修费用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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