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中医党字〔2014〕7号
中共湘潭市中医医院委员会关于成立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党支部、党委委员:
为加强对我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根据市委、市卫生局党委有关要求,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工作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谢宏赞 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组长:万 岚 党委委员、纪检书记、工会主席
周自祥 党委委员、副院长
赵忠辉 党委委员、副院长
曹 慎 党委委员、副院长
成员: 朱志梅 人事科科长
蒲云青 住院党支部书记、医务科科长
王 波 机关党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
贺竞敏 门诊党支部书记、药剂科科长
刘跃群 机关党支部委员、财务科科长
陈爱云 机关党支部委员、护理部主任
陈柏茹 团委书记
喻伟强 住院党支部委员、九病室主任
熊文辉 住院党支部委员、二病室主任
赵小球 门诊党支部委员、放射科主任
冯 检 门诊党支部委员、七病室护士长
2、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设办公室。挂靠在院人事科,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日常工作。
主 任:万 岚
副主任:朱志梅
成 员:蒲云青、王波、陈柏茹、贺竞敏、钟萍良、刘跃群、林凤兰
3、办公室下设二个工作小组:综合协调和文件材料组、宣传保障组。
1)综合协调和文件材料组。
组长:朱志梅
成员:蒲云青、刘跃群、陈柏茹、刘建伟
日常工作:
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相关文件的准备,负责全院教育活动的安排、部署、协调,对各党支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指导和协调,与上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沟通、协调等。负责起草领导讲话和有关报告,文件和文字的综合把关、资料收集整理,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意见收集、整理、汇总,起草院领导班子整改落实方案,大型活动会议的组织协调等。
2)宣传保障组。
组长:钟萍良
成员:王波、林凤兰、朱晓哲、王泳锟
日常工作:
负责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新闻宣传策划和报道,要充分运用院内网、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网页、院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为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中共湘潭市中医医院委员会
2014年3月13日
附件: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工作职责
1.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局党委文件和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全院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事项。
2.加强与市卫生局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督导组的沟通衔接,落实市卫生局党委、市委、省卫生厅党委对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
3.负责对院各党支部教育实践活动的督导,结合各环节的特点,统筹推进活动开展和各项任务的落实。
4.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重要问题;总结推介好经验、好做法,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加强正面引导和先进典型宣传,组织开展相关理论研究。
5.做好市卫生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6.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活动联点领导,要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二、会议制度
1.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和主持。
2.领导小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市卫生局党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
(2)听取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汇报;
(3)讨论决定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事项;
(4)对教育实践活动中的重要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3.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由组长审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4.领导小组成员不能出席领导小组会议时,通过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领导小组履行请假手续。
5.根据需要,可安排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三、公文审批
1.领导小组上报、下发重要文件和材料时,以中共湘潭市中医医院委员会的印章代章。
2.以领导小组名义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或材料,领导小组每月重点工作安排,由领导小组组长或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审批、签发。
四、调查研究
1. 在教育实践活动期间,领导小组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联系点调研、督导、指导。
2.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调研了解到的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