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中医医院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从今年4月份开始正式实施DRG(DRG是指按疾病诊断相关组别支付的费用)以来,患者的医疗总费用、次均费用、个人自付比、平均住院日均有所下降,群众看病的负担进一步减轻,医保基金的使用效能进一步提升,这与医保改革的整体方向是一致的。医院CMI有所提升,基础病组下降,时间消耗指数和费用消耗指数均有所下降,医院整体的医疗技术水平、诊疗能力得到提高,服务效率提升,且较好的落实了分级诊疗。通过中医优势病种的实施,部分中医特色治疗措施得到了较好的传承创新发展;同病同效同价的实施,减少了病人二次手术的痛苦,同时减少了医保基金的支出,真正实现了医保患三方共赢。
在湘潭市正式启动DRG付费改革之初,由于中医和西医诊疗模式的不同,缺乏中医诊断标准,以中医特色诊疗方式为主的湘潭市中医医院在推进DRG付费改革过程中,显得有些“水土不服”。
为此,湘潭市中医医院以DRG知识培训和政策申请两手抓,按照“优势突出、临床成熟、疗效确切、安全可控”的原则,从10个中医优势病种、骨伤科14个有手术指征但采用保守治疗的病种实施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等方面着手,积极探索符合中医特色的多种医保支付方式共存的DRG付费改革模式。
医院以打造DRG中医示范医院为目标,不断进行改革探索和经验总结,先后有湖南省直中医院、长沙市中医医院、宁乡中医医院等10来家中医医院来院考察交流学习。(刘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