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拟对矫治楼地下室消防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中医医院矫治楼地下室消防改造项目
二、采购预算:3.2万元。
三、项目概述:
1.矫治楼地下室库房顶安装光电感烟探测器和底座;
2.过道边安装手动火灾报警器、声光报警器、消防广播、总线隔离模块、应急灯具、疏散指示标志;
3.在消防控制柜内加装报警回路板。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批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二级及以上(含临时)资质证书。
3、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 )查询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请从2020年4月28日~2020年4月 30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中医医院获取磋商文件。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报名,报名地点:湘潭市中医医院保卫科。
2、澄清答疑由院方直接向质疑方解答。
3、投标人应自行到医院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医院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 年4月30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中医医院保卫科。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竞争性磋商时间2020 年5月7日9 时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中医医院行政楼会议室。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和电话
采购方:湘潭市中医医院
地 址:雨湖区人民路238号
联系人: 黄志刚
电话:13873279797